市发改委:“放”“管”结合开辟项目管理新路径
(记者 单宇)近年来,市发改委始终把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同时逐步强化项目的后续监管,确保项目管理“放得下,管得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一是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一律不再审批或上报。接收了18个具体项目的审批权限,已按照省要求保留或下放至相关县(市)区。同时筛选8项具体项目的审批权下发至城区,1项审批权下放至经济发达镇,重点支持基层发展。目前,该委行政许可事项仅为4项。二是大力削减前置要件,本着“能备案的不核准、需核准的减前置、审批之后强监管”的原则,取消了核准事项中消防、安监等前置条件,简化了项目单位项目申报手续,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三是实现了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批,同时实现了网上申报和办理,极大方便了项目单位项目申报和审批。四是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做到了1日备案、3日核准、6日审批,分别较法定时限压缩了6个工作日、17个工作日和24个工作日。五是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编制了《唐山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强化后续监管,确保项目管理合规合法。一是加强对基层审批行为的监管。围绕权力下放后可能存在的基层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不断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后审查”制度,强化对基层审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正违规审批、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等行为,确保不出问题。今年上半年,对上半年批复的18个项目进行了两次自查,没有发现违规的禁投项目,目前正在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县区批复的项目进行抽查工作。二是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重点对近三年来,经审查申报上级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通过自查自纠、深入座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对546个项目的真实性、前期审批手续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网上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形成项目建设的倒逼机制,督促基层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取得了预期效果。
研究监管方案,建立长效约束机制。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建立长效持久的监管机制,该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争取利用一年时间,逐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市、县(市、区)两级分别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审改部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网络互联互通;各相关部门内部网络延伸至具体工作人员岗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布局,逐步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二是建立规范好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对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相关手续的投资项目,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即时生成代码,作为该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和后续监管的基础条件。三是建立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交换项目信息,逐步实现政府部门间网络纵横联通和信息共享,指导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完成项目审批。四是建立投资项目信息在线备案制度。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登录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项目代码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实现项目建设全程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