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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253个户籍派出所开通省内异地身份证受理业务
发布时间:2016/4/8 22:25:30 | 人感兴趣

我市253个户籍派出所

开通省内异地身份证受理业务

   (记者 于季男 魏伟 实习生 王瑞红)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4月1日起,全市253个户籍派出所全部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业务。

  据介绍,凡离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到我市其他地方居住生活的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照片人员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暂不予受理。

  公民在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点凭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在核验身份信息并确认一致后受理。经核验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并通报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相貌特征差异较大的人员,核实确认后受理。

  公民在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受理点可以为其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异地办证业务流程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信息受理、确认缴费、信息审核、制作分发、签收领证6个步骤。

  公民办理异地证工本费收缴、信息上传、信息审核、制作发放、签收领证等工作,与本地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程序、时限要求相同。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偏远山区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我市办理临时身份证自2015年5月18日起实行“即刻办理,立等可取”。

  根据相关规定,首次申办和到期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证收取工本费10元。

  据了解,我市作为全省3个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试点之一,于2015年12月底开通了18个派出所作为受理点,截至2016年3月31日,我市共办理异地证452个(换领211个,补领239个,申领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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