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我看了“社会特刊”版报道唐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女律师孙雁《做弱势群体代言人,甘之如饴》的人物通讯,感到文风清新自然,语言朴实流畅,读来令人感动、心动,觉得可信、可学、可亲又可敬。
文章介绍了孙雁律师多年来扎根基层法律援助一线,急人所急的工作原则和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高风亮节。字里行间流露着她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爱、对弱势群体的情。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心细如丝,柔情似水的好人、好律师,是“穷人”们的“救星”。
在她身上,有对来访群众的热心,不让群众坐冷板凳;有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诚心,没有半点虚情假意;有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心,不为遇到困难半途而废;有为弱势群众办事的同情心,同情弱者,关注民生,社会稳定。正因为她具有了上述“四心”,才把法律援助工作有板有眼地做到了需要帮助人们的心坎上,把爱民、亲民、为民、想民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
作为一名律师,她心中装着民生这个“大课题”,头上顶着父老乡亲,把群众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她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令人感动,她不愧是弱势群体的代言人。
感谢社会特刊记者们采编这样鼓舞人心、弘扬正气的好文章,感谢孙雁律师为法律援助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类似的好文章奉献给读者。
祝社会特刊在新的一年里越办越精彩,越办越出彩,真正办出特色,打造成精品版!
滦南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张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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