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停售保健食品“俏妹牌减肥胶囊”
(李建设、翠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停止销售含有违禁成分的“俏妹牌减肥胶囊”有关批次产品。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督抽检中发现,产品名称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标示的出品/生产企业: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及批号:20101003;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129号)经检测,违禁物质“西布曲明”“酚酞”呈阳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上述批次的保健食品,要求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对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相关情况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上减肥类保健功能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发现存在违法添加药物等行为的,一律将有关产品下架,暂停销售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市民如在市场上发现“俏妹牌减肥胶囊”有关批次产品的,应立即向当地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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