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购买廉价商品应三思
生活中,有些消费者常到旧货市场、路边摊点等场所购买一些廉价小商品,认为此类商品一样能满足家庭及个人需要。但是,这些廉价小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最近,路南消协接到几起这样的投诉。为此,特提醒消费者,在旧货市场、路边摊点及旅游景点等场所购买廉价商品,如果购买的商品是上市新品或积压正品,必须向商家索要有效的购货凭证或信誉卡;未标明保修期的商品,只要不是人为损坏和使用不当致残,凭信誉卡或发票,商家也应负责“三包”;已标明或明确告知“处理品”“等外品”的,或者购买的商品为二手或三手旧物,此类商品不实行“三包”。
同时,路南消协还提醒经营者,《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李涛 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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